我確診了要注意什麼?

  • 大部分的 COVID-19 感染者症狀輕微,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,為了將醫療資源留 給重症患者,請您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,等候公衛人員通知。
  •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,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,不要離開房間
  •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,特別是長者、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。
  •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(使用肥皂和水洗手,或使用酒精) 。
  • 若出現發燒症狀,可以使用退燒藥減緩不適症狀,盡量臥床休息和飲水
  • 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,若出現以下症狀時,請立即通知所在地政府衛生局或撥打 119 就醫,以 119 救護車為原則或指示之防疫計程車、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 (如步行、 自行駕/騎車)等方式為輔:喘、呼吸困難、持續胸痛、胸悶、意識不清、 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
  • 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,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
  • 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
  • 電話連絡我的密切接觸者(在我開始有症狀發生的前2天至隔離前,曾有共同用餐、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),請他們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。
  • 留在家中等待公衛人員通知安排期間,如遇生命、身體等之緊急危難(如:火災、 地震或需緊急外出就醫等)而出於不得已所為離開房間或住所之適當行為,不予處罰;惟離開時應佩戴口罩,並儘速聯繫所在地方政府或 1922,並依地方政府指示辦理。
 

居家清消辦法

 

相關連結:

COVID-19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
各縣市衛生局查詢
COVID 19 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」流程


(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)